問題詳情

26 甲乙為夫妻,甲經常毆打乙與未成年之子丙,乙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否得請求法院裁定核發保護令命甲不得與其子丙會面交往?
(A)否,甲與丙之親權不能剝奪,因此依法不能禁止會面,但得請社工人員陪同
(B)否,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保護令得定甲對丙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不得發禁止會面之保護令
(C)是,必要時法院得裁定禁止甲與丙會面
(D)是,一旦發生家暴法院即得停止親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6667
統計:A(230),B(477),C(5317),D(1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保護令執行、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1&54條之不同(處遇計畫的對象)、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家庭成員」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