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一題:甲主張於民國105年3月10日與乙締結委任契約,並已完成委任之工作,委任人乙卻遲遲不給付約定之報酬,甲因而起訴請求法院判令乙給付報酬新臺幣500萬元。請檢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本件訴訟之訴訟標的為何?【10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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