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5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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