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幾人之決議,才能給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A)半數以上決議
(B)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C)三分之一以上決議
(D)四分之三以上決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6981
統計:A(23),B(76),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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