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曾多次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民國 98 年 8 月 1 日 22 時許,甲在某公園內,以新台幣一千元之代價,向乙購得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後,即在原地施用,經警巡邏時當場查獲。甲思減輕其施用毒品刑責,向警供出毒品來源。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取得其他補強證據後,以乙涉有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嫌起訴(甲施用毒品另案起訴)。法院審理時,依檢察官聲請傳喚甲到庭證明乙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供其施用之事實,甲卻以陳述可能致其受刑事處罰為理由拒絕到庭及拒絕一切證言。試問:甲之主張是否合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4363
統計:A(622),B(11),C(61),D(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之懲戒、考績評等 (99/4/6修正草案條文)、醫事人員俸級表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