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允許從事的活動或行為?
(A)在辦公場所穿戴標示特定政黨之服飾
(B)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C)配偶為公職候選人,公開為其站台和助講
(D)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6446
統計:A(32),B(96),C(489),D(4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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