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之 2 之逕行舉發案件,有第 56 條第 1項或第 57 條規定之情形,而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汽車修理業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 小時得連續舉發。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公路◆道路交通法規-106 年 - 106-1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道路交通法規#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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