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阿明向老黃購貨,帳單記載:「應付貨款新臺幣一萬三千八百六十元(NT$13,680)」,阿明即簽發以 X 銀行為付款人之支票予老黃,記載金額為新臺幣一萬八千三百六十元,但號碼則書寫為 NT$13,860。依票據法之規定,銀行應付予老黃之金額是多少?
(A)以票據上之文字為準,故為新臺幣一萬八千三百六十元
(B)以文字之最低額為準,故為新臺幣一萬三千八百六十元
(C)以最低額為準,故為 NT$13,680
(D)如不能探求當事人之真意時,應以票據上之文字為準,故為新臺幣一萬八千三百六十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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