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3,600 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A)1 個月
(B)3 個月
(C)6 個月
(D)1年 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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