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請回答下列問題:
46.有關支付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督促程序,如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法院應通知當地我國駐外使館代為送達
(B)支付命令得暫不表明請求標的及數量
(C)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D)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提出異議,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應提出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為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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