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甲之繼承人為其子女乙、丙、丁三人,甲生前曾借款 30 萬元予丁,丁尚未償還。甲過世時僅留有現金 120 萬元,請問丁於遺產分割時,原則上可再分得:
(A) 0 元
(B) 40 萬元
(C) 50 萬元
(D) 20 萬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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