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依行政執行法第三條所定,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指於行政執行時,應依下列何種原則為之?
(A) 採取之執行方法須有助於執行目的之達成
(B) 有多種能達成執行目的方法,應選擇損害最小之執行方法為之
(C) 有多種能達成執行目的方法,應選擇時間最少之執行方法為之
(D) 有多種能達成執行目的方法,應選擇人力最少之執行方法為之
(E) 採取方法所造成損失不得與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參考答案

答案:A,B,E
難度:簡單0.807018
統計:A(146),B(157),C(2),D(4),E(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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