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義務人滯欠金額合計達新臺幣10萬元以上,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得限制其住居之事由?
(A)經合法通知而不到場
(B)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
(C)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D)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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