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甲在某社區居住20年,每年均按月繳交管理費納入公共基金,今年甲因搬家而出售位 於該社區的房地產給乙,請問甲對於該公共基金的權利應如何處理?
(A)用剩的部分退回給甲
(B)抵繳甲應負擔的搬家費用
(C)抵繳甲應負擔的銀行貸款
(D)隨著該房地產移轉給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7873
統計:A(25),B(3),C(12),D(785),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