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依據民法規定,權利義務的主體是「人」,下列何者並不屬於民法上所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A)高雄市政府 
(B)私立龍騰中學 
(C)董氏基金會 
(D)228紀念公園。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5556
統計:A(1),B(1),C(1),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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