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 營利事業對公益、慈善、教育團體之捐贈,得列費用之數額不得超過:
(A)營業收入百分之五
(B)營業收入百分之十所得
(C)額百分之五
(D)所得額百分之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4),B(21),C(1),D(5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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