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部分學者認為「法律」作為社會規範之一,但其為一種「手段」,也就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工具」,當法律無法體現人性尊嚴,甚至侵害人性尊嚴時,是可以抵抗,甚至可以用公開違法的方式,表現出法本身的問題所在,以上所論,下列事件哪一項可以代表之?
(A)日日春協會向政府提出性工作就地合法化之主張
(B)在台灣的同性戀人公開舉行婚禮
(C)工運領袖抗議法令偏袒資方,臥軌抗議
(D)法輪功學員在101大樓前,抗議中共政權殘害人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5217
統計:A(2),B(3),C(13),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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