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 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參考答案

答案:A,B,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