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2-4.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有變更,均應向
(A) 公路監理機關
(B) 公路主管機關
(C) 合格汽車修理廠
(D) ARTC 辦理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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