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甲:「往鬻金者『之』所」,乙:「攫而奪『之』」,丙:「吏搏而束縛『之』」中的「之」,下列何者說明正確?
(A)甲丙皆為代詞用法,指齊人
(B)乙為代詞,指金子;丙為助詞,無義
(C)甲是動詞,指往、到;乙是代詞,指金子
(D)乙丙為代詞,乙指金子,丙指齊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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