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台中公司於民國 95 年初以現金$2,000,000 購入一部機器設備,估計耐用年限 10 年,無殘值。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得享受購入價格 10%之所得稅抵減,惟所得稅抵減數以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之半數為限,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假設該公司申報納稅及財務報表上均採直線法提列折舊,且 95 年度之稅前純益為$320,000 與課稅所得相同,另於 95 年底預估 96 年度之稅前純益為$576,000 與課稅所得相同;所得稅率皆為 25%。假設若有遞延所得稅資產,無須提列備抵評價金額。試作:
⑴若台中公司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採當期認列法,求作台中公司 95 年底之所得稅抵減相關分錄。(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1732
統計:A(356),B(202),C(57),D(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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