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火災保險之損失清單交出後多少時間後,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事由而遲延,致損失尚未完全估定者,被保險人得請求先行交付其所應得之最低賠償金額
(A) 半個月
(B) —個月
(C) 二個月
(D) 三個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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