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依票據抗辯事由所得對抗之人的範圍,可分為物的抗辯與人的抗辯,請問下列何者不屬於物的抗辯?
(A)欠缺票據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抗辯
(B)原因關係欠缺或消滅之抗辯
(C)到期日尚未屆至
(D)票據債務因時效經過而消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