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公文:(20 分) 試擬內政部函警政署,轉知所屬各警察機關,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如遇新移民或外籍勞工,不得使用歧視性言詞,或警員之間刻意以方言交談,以避免不必要之誤會或衝突。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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