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聖聞接待美國友人Michael到PUB飲酒聊天,其間因為敬酒摩擦而和鄰桌客人國樑產生言語不快, Michael因此重毆國樑顏面, 導致國樑一眼失明。
37. 此一事件雖經起訴, 但後來達成民事和解。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Michael是外國人, 雖然在我國境內犯罪, 但不須受我國刑罰制裁
(B)Michael毆人為刑事案件, 起訴前應該先經警察和檢察官之偵訊和調查
(C)聖聞未能及時制止Michael的毆人行為,所以檢察官應將聖聞和Michael列為共同被告
(D)檢察官以重傷害罪此一公訴罪起訴聖聞和Michael之後,只要國樑願意和兩人和解, 法官即應做成無罪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9787
統計:A(8),B(195),C(12),D(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和解 調解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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