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姜哲收回位在南崁中正路月租 10 萬元的黃金店面,選擇自己開咖啡店,某月總共賣出 12 萬元的好業績,扣除生產成本 4 萬元,太太妍珠卻嫌他「倒賠」。
43. 請問:太太的說法正確嗎?理由為何?
(A)不正確,姜哲其實賺了 8 萬元
(B)不正確,姜哲的利潤應為 12 萬元
(C)正確,姜哲其實賠本 10 萬元
(D)正確,姜哲業績至少要達到 14 萬元,才不會虧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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