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死亡時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對丙負債 120 萬元,甲並留有遺囑,遺贈母親丁 10萬元。甲之繼承人為其子乙。乙未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亦不知甲有負債,在繼承開始後發現遺囑,便將 10 萬元交付給丁。丙嗣後出現向乙請求清償 120 萬元,乙得否拒絕之?
(A)乙不得拒絕,因乙並未先清償債務再交付遺贈,故喪失限定責任之利益,而須對債務負擔無限責任
(B)乙得抗辯因繼承所得遺產僅 100 萬元,故僅須清償 100 萬元,其餘之 20 萬元得拒絕清償
(C)乙得抗辯因遺產於交付遺贈後僅餘 90 萬元,故僅須清償 90 萬元,其餘之 30 萬元得拒絕清償
(D)乙得拒絕清償甲之全部債務 120 萬元,因繼承僅以積極遺產為標的,不包含消極遺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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