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關於救濟期間之教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B)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 2 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C)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 10 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D)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524
統計:A(149),B(3027),C(123),D(234),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政務官之懲戒處分、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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