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有三位子女乙、丙、丁。乙有二位子女戊、己。某日,乙故意持刀殺害甲致死,乙因而受刑之宣告確定。丙則拋棄對甲之繼承權。甲之遺產應由何人依照何種比例繼承?
(A)戊繼承四分之一、己繼承四分之一、丁繼承二分之一
(B)戊繼承三分之一、己繼承三分之一、丁繼承三分之一
(C)戊繼承六分之一、己繼承六分之一、丁繼承三分之二
(D)丁繼承全部遺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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