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規定,國民中學畢業未繼續受教育者,得實施部分時間之職業進修教育,至多少足歲為止?
(A)十六足歲
(B)十七足歲
(C)十八足歲
(D)二十足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2692
統計:A(14),B(2),C(71),D(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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