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如何處理?
(A)仍應重新申報繳納
(B)僅就營利所得扣抵
(C)自應納稅額中扣抵
(D)可視為薪資扣除額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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