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寵物業經營繁殖、買賣、寄養之場所,需設置專任人員,其需具備何種資格?
(A)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科系畢業
(B)曾受主管機關辦理相關專業訓練二百小時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C)具有繁殖、買賣、寄養場所現場工作 3 年以上經驗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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