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商業火災保險單條款第五條之第五款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家屬之故意、唆使縱火為不保之危險事故,但被保險人之家屬非企圖使被保險人獲得賠償金者,不在此限」。有一案例:被保險人之子年十八歲未婚,因遭被保險人責備,憤而縱火燒屋,保險標的物受損。試問被保險人之損失實質上可否獲得其保險之保障,其理由何在?(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0377
統計:A(9),B(403),C(37),D(2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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