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甲向乙買設備,合約記載價金為新臺幣六萬六千九百六十元,甲簽發支票以A銀行為付款人,票載金額之文字為新臺幣六萬九千六百六十元,號碼寫成NTD 66,960。A銀行應付款之金額為何?
(A)以文字記載之金額最低者為準,為新臺幣六萬六千九百六十元
(B)以票載金額之文字為準,為新臺幣六萬九千六百六十元
(C)須探求當事人真意決定
(D)以票載金額之號碼為準,為NTD 66,960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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