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為運動服品牌商,業於我國與 M 國註冊有商標 X,指定於運動服飾相關商品。甲開發出一款運動排汗衣 S,使用註冊商標 X 以為行銷。但運動排汗衣 S 於我國與 M國製造的材質略有不同,我國生產與行銷的運動排汗衣具有較佳的排汗效果,並有除臭與防紫外線的功能,而 M 國產銷的 S 運動排汗衣則排汗效果相對不佳,常使運動者,特別是長跑者,有汗濕不適的感覺,同時亦不具除臭與防紫外線的功能。乙為我國貿易商,見運動排汗衣 S 於 M 國之單件售價,較我國為低。遂向甲於 M 國的代理商購買 1,000 件運動排汗衣 S,進口至我國市場銷售。請問就甲於我國註冊之商標 X 而言,依我國商標法,乙之進口與銷售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之侵害?(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6),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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