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 條第2 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3 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其與下列何種基本權較不相關?
(A)個人之行動自由
(B)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
(C)個人資料自主權
(D)言論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2678
統計:A(256),B(319),C(484),D(40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占有輔助人、裁量性質之行政規則、懲戒處分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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