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向高雄地方法院自訴乙、丙、丁共同背信,乙、丙分別設籍於臺南市、屏東縣,惟丁居住在高雄地方法院管轄境內。則:
(A)高雄地方法院得合併管轄
(B)高雄地方法院對乙、丙應諭知管轄錯誤判決
(C)高雄地方法院對乙、丙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D)高雄地方法院須向高雄高等法院聲請裁定移轉管轄,始對乙、丙取得管轄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5616
統計:A(205),B(12),C(8),D(1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告訴不能與自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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