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汽車駕駛人違規,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3251
統計:A(43),B(211),C(0),D(4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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