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據我國憲法民國九十四年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多少比例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A) 四分之三
(B) 三分之二
(C) 五分之三
(D) 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3939
統計:A(13),B(11),C(0),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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