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刑法第 17 條規定:「因犯罪致發生一定之結果,而有加重其刑之規定者,如行為人不能預見其發生時,不適用之。」以刑法第 277 條第 2 項前段普通傷害致死罪為例,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行為人對於被害人死亡結果之發生必須要有預見可能性
(B)行為人對於被害人死亡結果之發生不須要有預見可能性
(C)行為人之普通傷害行為不須要有過失
(D)被害人死亡結果之發生不須要與普通傷害行為有因果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9299
統計:A(229),B(41),C(6),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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