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371 號解釋之意旨,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應許其作下列何種處理?
(A)提請所屬法院法官會議審議,如認有牴觸憲法,以法院名義聲請釋憲
(B)提請所屬之最高層級法院法官會議審議,如認有牴觸憲法,以法院名義聲請釋憲
(C)由法官以裁定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憑此裁定所附具體理由聲請釋憲
(D)由法官裁定停止訴訟,提出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釋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8546
統計:A(255),B(194),C(128),D(460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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