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六篇:和親是指兩個不同民族或同一種族兩個不同政權的首領之間出於「為我所用」所進行的聯姻,其目的多是出於避戰,謀求和平。嚴格意義上的和親始於西漢,終於清代。和親的類型,一種是針對敵對的民族,如西漢初年與匈奴的和親;一種用於友好的民族,如西漢中期與烏孫的和親,唐代衡陽公主與東突厥阿史那社爾的和親;再一種用於已經內屬的少數民族,如西漢末年與南匈奴的和親。和親的動機有以下兩種情形:一是按國力強弱來決定是否和親,這又包含了兩種情況:一是中原王朝實力薄弱時,為了求得邊境安寧,不得不與少數民族和親,如漢初與冒頓單于的和親;二是中原王朝勢強力大時,少數民族為了尋求中原王朝的認可和支持,或由於嚮往中原的生產及生活方式,主動向中原王朝請婚,如唐代西突厥的多次請婚。二是通過和親達到「以夷制夷」的目的,如唐代就通過與突厥的和親,使突厥貴族進入皇族,給他們封官加爵,從而達到對突厥的統治。漢代有些和親公主出於自願,如王昭君,不但畢生致力於匈奴與漢朝的團結,也教導子女維持漢朝與匈奴的穩定。但有些則非出於自願,如劉細君,她遠別家人來到烏孫,曾寫下「穹廬為室兮氈為牆,以肉為食兮酪為漿。居常土思兮心內傷,願為黃鵠兮歸故鄉」的詩句,但最終仍無法如願。
47.下列關於「和親」的敘述,何者正確?
(A)專指不同民族之間的政治婚姻
(B)只發生於中原王朝國力薄弱時
(C)常是敵對民族引發戰爭的原因
(D)聯姻者多是雙方的領袖或王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0),C(0),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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