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65 歲之甲有成年已婚子女丙、丁二人,甲因原配偶死亡多年,於去年年底與乙結婚。今年夏天,甲車禍死亡,死亡後乙發現懷孕 3 個月。丙、丁在分財產時,認為乙僅結婚不到 1 年,不應繼承甲之財產,遂直接將遺產分為 2 份,分屬丙、丁二人。試問:乙和胎兒對丙、丁得為如何之主張?(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86408
統計:A(118),B(84),C(32),D(1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中庸、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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