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警員接獲 A 銀行報案,稱乙於該銀行二樓因故大聲與行員爭吵,涉滋擾並妨礙該分行營業,因事態未明,甲遂荷槍實彈攜帶警械前往處理,並查證乙身分。甲考量銀行為公眾得出入場所及其他民眾之權益,A與乙尚有爭執情形下,請乙下樓離開該分行,至警局依法處理。但乙於下樓時,不慎由樓梯摔落,經救護車送至醫院治療,所幸僅局部皮肉擦傷。乙不服甲上述處理程序侵害其自由,並造成其損害,提起國家賠償。試分析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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