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⑵請分別說明若以「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方式制定,應分別經過何種立法程序始生效力?(20 分)附錄法條: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第 27 條第 1 項:「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6428
統計:A(73),B(44),C(60),D(54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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