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金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多少元計算?
(A)3百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
(B)2百元以上8千元以下
(C)5百元以上2萬元以下
(D)1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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