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發明人為有權申請專利之人,惟其亦得讓與他人申請專利。因此專利申請案如因受讓而變更申請人名義者,應檢附受讓專利申請權之契約書,或讓與人出具之證明文件。如因公司併購而承受,應檢附併購之證明文件,如因繼承而變更申請人名義者,應檢附死亡及繼承證明文件。依據程序審查基準,在那些情況下,前述申請權證明文件得以釋明或切結書或相關證明文件代之,並舉出相關證明文件之具體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4545
統計:A(11),B(6),C(282),D(2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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