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收件人於其收件地址飼養之動物有攻擊郵政服務人員之虞,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該收件地址郵件為不按址投遞之前置程序為何?
(A)須經通知改善而未改善,始得公告為不按址投遞
(B)無須通知改善之程序,即得公告為不按址投遞
(C)有咬傷郵政服務人員之事實,不待通知,即得公告為不按址投遞
(D)視收件人飼養動物之大小,判斷需否踐行通知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716
統計:A(155),B(3),C(1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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