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被告應於審判期日到庭才能進行審判,於下列何種情形中,即使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法院仍得逕行審判?
(A)被告於第二審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
(B)被告未受許可而退庭者
(C)法院認為應諭知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
(D)被告所犯為強制辯護案件
(E)被告因心神喪失不能到庭而顯有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者。

參考答案

答案:A,B,E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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