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所定內部人交易之民事賠償責任,其賠償對象為當日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此所謂「善意」,係指下列何者?
(A)不知有內線交易禁止規定
(B)不知從事交易者為該股票發行公司之內部人
(C)不知該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
(D)不知該消息為可能影響公司訴訟勝負之消息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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